第105章 知否,知否!(六)
菇菇咕咕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105章 知否,知否!(六),视频穿越时空后,我粉丝破亿!,菇菇咕咕,海棠书屋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/畅读/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,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。
【赵构跑的实在是太快了,而且他不找到一个完全安全的地方,就不肯停下。
在后面的李清照追不上不说,还在追他的过程中损失了手中大部分的文物,到了后面就只剩下五六箱东西了。
这么点东西也实在不值得李清照送这一趟了,她只好在越州也就是后来的绍兴安顿了下来。
携带着大量文物的李清照就如小儿抱金过闹市,很快就被人盯上了。
一夕书画被盗,她悲痛不已。只能重金悬赏,希望有人能帮她找回这些宝贝。】
“好气好气”
“气死了”
天幕下的古人们是真的很生气。
就如天幕所说,诗人的作品与她的境遇有关,他们看着李清照从不知愁滋味的天真少女,到“却把青梅嗅”的少女心事,从“此情无计可消”的闺怨,又到了“生当作人杰”时的豪迈,他们看到了她的愤懑,希望他能有一个好的结局。
结果,生活好不容易能安稳一些的时候,剩下的宝贝居然全被偷了!
天理在哪里?王法在哪里?
【绍兴二年,李清照来到了杭州。
那些文物散失殆尽给她造成了巨大的痛苦,李清照陷入了伤痛百般、走投无路的绝境。
在这样的孤独无依之中,一个男人走进了她的世界。
这个男人就是张汝舟。
张汝舟与李清照成亲是觊觎她的珍贵收藏,可婚后张汝舟却发现李清照家中并没有多少财物。
于是,大失所望的张汝舟暴露了本性,先是口角之争,后来是谩骂,到最后就是拳脚相加。
李清照自然是无法容忍张汝舟的野蛮行径,她想要和张汝舟离婚,但张汝舟不肯离。
协议离婚不成,两人最后就走上诉讼离婚的道路。李清照向官府提出主动离婚,顺便举报了张汝舟营私舞弊、虚报举数骗取官职的罪行。
经过官府的查证后,李清照的举报属实,所以两人就这样顺利的解绑了。
但是宋朝法律规定,妻子不可以状告丈夫,哪怕事情为真。只要告了,丈夫受到惩罚的同时,妻子也得因此坐两年牢。
所以离婚成功的李清照还是要面临两年的监禁,不过好在她本人是一个大名人,很多人为她走动,把她从牢里救了出来。】
“宋朝这法律真是绝了”
“真的不把女人当人啊”
唐朝平民女子:“哎,这个李清照,真是一位奇女子啊!”
在唐朝,平民女性想主动离婚也是没门的,除了被丈夫休妻或是两人同意和离,其他的离婚方法都是要坐牢的,这世道就是如此啊!
……
宋朝平民女子:“太可怜了,可是她宁愿坐牢也不要和张汝舟在一起,这个张汝舟真不是个东西!”
同时一些婚姻很是痛苦的女子,看着天幕也萌生出一种想法,反正在家里要干活不说,还得时不时就被丈夫暴打,没准哪一天就会被打死了,那么要不要拼一拼呢?
万一……出狱之后的日子反而好过起来了呢?
……
明朝平民女子:“这是真实存在的法令吗?”
在明朝,妇女根本就不可以主动提离婚,即使是丈夫强迫妻子和别的男人通奸、殴打妻子使其重伤亦或是丈夫外出三年未归,妇女去官府里起诉离婚,也得由丈夫同意,如果丈夫不同意,还是离不了。
清朝平民女子:“……”羡慕
【这人是救出来了,可名声也是没了。
毕竟在当时的士大夫眼里,女子状告丈夫,是“不忠”。
同时代的很多文人都在那里幸灾乐祸,说什么李清照晚节不保,“传者无不笑之”。但我觉得这是一个巨大的讽刺。
大家都知道,程朱理学启在宋,而发扬光大于明,所以明清很保守,明清文人也比较接近于我们现在对儒生迂腐的普遍印象。
但是在如此保守的环境下,明清两朝的文人居然不是看不起这个状告夫婿的女子,而是认为“二婚事件”是宋朝文人对于李清照的污蔑!
这也使李清照是否和张汝舟二婚至今还没有一个定论。】
“也是哈,不管李清照二不二婚,都不影响她的才华”
“我理解姜姜的爽点,最保守的明清文人宁愿相信李清照身上的污点是假的,也不愿意不喜欢李清照。”
“正常情况下:我最讨厌抽烟的人
我爱豆抽烟:我哥没抽这是污蔑”
明清文人:“……”易安居士文才出众,被人推崇那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吗?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